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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--委托鉴定流程

作者: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 发布时间:2011-07-06

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--委托鉴定流程

 

1.委托

接受公检法司法机关、当事人或律师事务所委托的鉴定案件。

2.受理

案件一经受理,部分案件(如:法医学疑难案件、医疗纠纷等)需签定委托合同,约定委托事项,包括:案件鉴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,以及鉴定时限、费用的约定等。

3.鉴定实施

鉴定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规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进行,经过鉴定人的检查、检验、分析、讨论,最后拟定鉴定意见,并制作鉴定文书。

4.出具鉴定文书

在约定的鉴定时限内出具鉴定文书,由委托人或当事人取回鉴定文书。

5.鉴定人出庭质证

鉴定文书出具以后,委托方或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要鉴定人出庭质证的,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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